基本信息 | |||
招聘单位: | 综合保障部(基础教育中心) | 申报部门: | 幼儿园 |
岗位类别: | 中小学教师 | 招聘人数: | 1 |
职称要求: | 无 | 专业要求: | 幼儿教师:学前教育专业 |
学位要求: | 本科及以上 | 年龄要求: | 35岁及以下 |
招聘范围: | 国内 | 截止日期: | 2023-05-26 |
招聘对象: | 应届毕业生、工作调动人员、往届毕业生 | ||
岗位介绍: | 幼儿教师:幼儿教学和班级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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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聘条件: | 1.户籍要求: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。 2.基本要求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;热爱教育事业,有爱心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,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,共产党员优先。 3.专业资质要求:具备幼儿教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。 4.年龄要求: (1)应届毕业生,学士不超过24岁(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硕士不超过27岁(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博士不超过35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 (2)非应届毕业生,不超过35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 5.学历及专业要求: (1)应届毕业生要求: ① 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 专业要求:学前教育专业,文化底蕴深厚,教学基本功扎实,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写作能力,能对教育教学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。 (2)非应届毕业生要求: ① 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 专业要求:学前教育专业,文化底蕴深厚,教学基本功扎实,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写作能力,能对教育教学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,获得区级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有5年及以上学前教学经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