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招聘单位: 综合保障部(基础教育中心) 申报部门: 幼儿园
岗位类别: 中小学教师 招聘人数: 1
职称要求: 专业要求: 幼儿教师:学前教育专业
学位要求: 本科及以上 年龄要求: 35岁及以下
招聘范围: 国内 截止日期: 2023-05-26
招聘对象: 应届毕业生、工作调动人员、往届毕业生
岗位介绍:

幼儿教师:幼儿教学和班级管理

招聘条件:

1.户籍要求: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。

2.基本要求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;热爱教育事业,有爱心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;遵纪守法,品行端正,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,未曾受党纪和政纪处分,共产党员优先。

3.专业资质要求:具备幼儿教师相应专业资格证书。

4.年龄要求

1)应届毕业生,学士不超过24岁(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硕士不超过27岁(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),博士不超过35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

2)非应届毕业生,不超过35岁(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

5.学历及专业要求

1)应届毕业生要求

① 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

② 专业要求:学前教育专业,文化底蕴深厚,教学基本功扎实,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写作能力,能对教育教学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。

2)非应届毕业生要求

① 学历要求:本科及以上学历,学士及以上学位

② 专业要求:学前教育专业,文化底蕴深厚,教学基本功扎实,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,写作能力,能对教育教学具体问题进行深入研究,获得区级学科骨干及以上荣誉称号或有5年及以上学前教学经验。